close


作者筆下的犯罪情結,最後的結局會讓人出乎意料之外,彷彿身處在五里霧之中,看不清楚下一步究竟該往哪走,但是突然的一陣強風襲來,吹散了濃霧,才發現原來早已到達了目的地。而讓人看不清楚前方的濃霧,就是每個人的盲點。 

二十多年前,一位未成年少年犯下的殘忍兇殺案,並未因為他的被捕入獄而結束,而是在二十多年之後,蘊釀出了一件又一件更殘絕人寰的案件。當年的審判並沒有讓正義張顯嗎?還是當時的正義不足以照亮黑暗的邪惡?

三段原本看似毫無相關的人生,因緣際會的相連在一起,成了一幅圖。只是這幅圖裡沒有美麗的天使,只有醜陋的靈魂,還有那些叫人心驚膽顫的血腥和罪惡─謀殺、毒品、家暴、性犯罪、謊言、扭曲的愛充斥在其中。唯一能讓人感到一絲希望的是最後正義的彰顯,但是正義的價值,若只是對於邪惡的報復和懲罰,那是多麼的可悲。

但是人生可悲的時候總是很多,因為人會忽略了盲點的存在。

我們總是以為看得透徹時,最容易忽略了盲點的存在。而盲點往往還藏有罪惡的根。罪惡衍生出罪惡,一旦惡念生了根,往往結出不只一個果實。

很多時候,我們沒有辦法去預見現在所做的事情,對將來會產生什麼樣的影響,甚至,我們根本就不去在乎。直到有一天,我們發現今天所受的惡果,是之前所種下的惡因時,我們才恍然大悟,原來,一切的一切,都是會相連在一起的,這世上沒有僥倖,若不如此,正義怎麼伸張。

約翰的母親艾蜜利一直認為自己的孩子不是壞孩子,絕對不會殺人,但是她卻不知道自己的兒子長時間身陷毒品的誘惑之中,這是盲點。

麥可的母親莉迪雅即使知道自己的孩子可能是殺人犯,卻仍然幫助孩子躲過審判,將過錯推給別人,因為她始終認為自己的兒子絕非有心,一切都是別人的錯造成的,這是盲點。

兩個母親都不想承認自己的兒子會犯罪,一個的兒子是真的被冤枉,另一個則是自欺欺人。然而,真相就是真相,真相並不會因為誰承認或誰否認而改變,只是真相常被蒙蔽,有時被別人蒙蔽,有時是自己。

被盲點蒙蔽的並不只是兩個母親,其他的人也是。不被父親認可的孩子、常被拿來和兄弟姊妹做比較的孩子、因為父母離異而無所適從的孩子、在家庭暴力下長大的孩子。這些孩子都不約而同的選擇了自我放逐,來逃避面對這些成長過程中的壓力,而這些自我放逐方式總是會傷害自己。而事實上,許多時候傷害自己的人就是自己,只是否認這一點會比較好過一點,於是,我們總是怪罪給環境、給家人、給朋友、給學校…,反正只要不是自己的錯就好。

書中有一段是描述被殺害的妓女寫信給她的母親,信中這麼寫著:「…害我變成浪人的人是妳。聖經告訴我們,父母的罪會在子女的身上重現。我是一個浪人,一個不能碰觸的賤民,只能和另外一個浪人在一起,而這一切都是因為妳的罪。」罪惡的遺傳是多麼讓人輕省的藉口,彷彿一切都只能逆來順受,反正都是別人的錯。於是,她到死都離不開罪惡。

但有時候我們可以做一些決定,決定不要這樣,決定不要那樣,決定自己做決定。但是很多時候我們會忘了這個權力,忘了我們可以支配自己,不受其他事物的主宰,於是最後淪為慾望的奴隸。就如同書中那些賣淫的妓女一樣,被毒品控制著,最後日復一日在絕望中的沉淪。被盲點欺騙著的人,如果不能看清這一點,將永遠也無法得到救贖的機會。

書裡的另一段話,則是另一個鮮明的對比。約翰的假釋官萊姆女士對他說:「…不過,我要你知道,你之所以會被抓回去,一定是因為你自己搞砸了,而不是因為哪個像巴尼.菲一樣的白癡亞特蘭大警察想搞死你。」這提醒了約翰,他永遠都可以有選擇,而且得自己負責選擇的結果。

看完書之後,最大的感慨。書封上寫著「除非你真的對一個人恨之入骨,不然這麼多年來,怎麼會一直緊抓著他的名字不放?」真的只能緊抓著不放嗎?就算真的對一個人恨之入骨,你還是可以選擇放手,不必緊抓著他的名字不放。永遠都可以有選擇,也永遠都要記得,得為自己的選擇負責。不然,只會被自己的盲點所蒙蔽了,永遠也見不到真相。

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ixdmi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